他在买东西。
花我的钱,买东西。
我打开我们的共同账户。
5月份,他给一个陌生账户转了3万。
4月份,2万。
3月份,5万。
往前翻。
这一年,他给这个账户转了万。
我的手抖得拿不住手机。
陈浩不是第2天才消失的。
他早就不是我认识的那个陈浩了。
第二天一早,我去了律师事务所。
“林女士,您的情况我了解了。”律师是个多岁的女人,姓王,“但我要先告诉您一个事实:这笔钱,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”
“可那是我家的房子——”
“婚后取得的拆迁款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除非有证据证明,拆迁补偿协议上明确写明只补偿给您一人。”
我愣住。
“补偿协议上……”我想起来,“写的是户主名字,我爸。”
“那您父亲如何处理这笔钱?”
“我爸说全给我,因为那房子将来是我的。”
“有书面协议吗?”
我摇头。
“那就麻烦了。”王律师说,“如果没有书面约定,这笔钱进入您的账户,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。”
“所以陈浩拿走万,合法?”
“如果走诉讼,法院一般会判平分,各万。他现在拿万,确实多拿了万。但——”王律师看着我,“您要证明两件事:第一,他有转移财产的故意。第二,他的行为给您造成了损失。”
“他消失了,电话关机,拿走万,这不是转移财产吗?”
“您说他消失,有证据吗?比如报警记录,警方出具的失联证明?”
“警察说这是民事纠纷……”
“那就不是失联,只是不联系您。”王律师说,“而且,他用的是您的手机,您输入的密码,从法律上讲,您知情同意。”
我的脑子一片空白。
“王律师,那我该怎么办?”
“先收集证据。”她递给我一张纸,“第一,找到陈浩,协商分割方案。第二,调取他的银行流水,看他这万的去向。第三,如果有证据证明他婚内出轨或转移财产给第三方,可以主张少分或不分。”
我拿着那张纸,走出律师事务所。
天很亮,但我觉得很冷。